產品服務:
對農林牧漁業,采礦業,制造業,電力、熱力、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,建筑業,批發零售業,交通運輸、倉儲和郵政業,住宿和餐飲業,信息傳輸、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,金融業,房地產業,租賃和商務服務業,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,水利、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,居民服務、修理和其他服務業,教育業,文化、體育和娛樂業的投資及管理(以上均不含金融、證券、期貨等需審批項目);房地產開發;自營或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,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;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未規定許可的,均可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)